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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福彩金资助残疾人服务计划流程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5377天前 | 1090 次浏览 | 分享到:
《深圳市09年福彩金资助残疾人服务计划》实施方案  为抓好残疾人事业 “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实施,更好落实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建立为残疾人服务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根本、最现实的问题,积极探索机构、社区、家庭相结合的残疾人服务新模式,不断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根据深圳市民政局文件〔关于印发《深圳市公益金资助项目评审会会议纪要》的通知〕,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服务项目、内容和申请条件
    (一)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补贴(包括早期干预、个性化教育、生活自理能力训练、语言能力训练、认知训练、康复训练等项目)
    申请条件:具有深圳户籍和残疾证,(3岁以下儿童可提供区级以上相关医院的医学诊断证明),0—14岁的六类残疾儿童均可申请。
    (二)听障儿童人工耳蜗及植入手术补贴:
    申请条件: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深圳户籍和残疾证(3岁以下儿童可提供区级以上相关医院的医学诊断证明),0—14岁的六类残疾儿童均可申请。
    2、儿童家庭能够承受大部分手术费用及手术后相关费用,不少于10万元;
    3、具体条件见人工耳蜗适应症评分表。
    (三)民办早期教育康复服务机构补贴
    申请条件:
    1、2009年1月1日之前等级注册。
    2、通过深圳市残联资质认定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
    3、目前在训儿童(14周岁以下)不少于30人。
    (四)全日制幼儿园残疾儿童保教费补贴
    申请条件:
    1、深圳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的六类残疾儿童,
    2、接受资助的儿童年龄在7周岁以下。(以填表时间为准)
    3、在教育局注册认证的普通幼儿园就读。 
    二、资助标准
    (一)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补贴:听力障碍、智力障碍、孤独症儿童每人不超过10000元/年;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每人不超过15000元/年
    (二)听障儿童人工耳蜗及植入手术:每人不超过80000元(一次性);
    (三)民办早期教育康复服务机构补贴。
    根据市残联组织评审,每家机构资助不超过15万元
    (四)全日制幼儿园残疾儿童保教费补贴
    按每人每月500元,一个学年10个月的标准申请,每个接受资助的残疾儿童总额不超过5000元。
    三、申请、审批程序及经费拨付方式
    “民办早期教育康复服务机构补贴”项目另行规定,见《民办早期教育康复服务机构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一)申请
    残疾人填写服务需求申请表(可从所在社区工作站或社区残协索取,也可从《深圳残疾人网》或《深圳市特殊需要儿童早期干预中心网》下载),连同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和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验原件)上交所在社区工作站。各社区工作站负责受理辖区残疾人服务申请,在做好残疾人有关申请条件审查核准后,上报街道残联审查。由街道残联审查后,统一上报区残联审核,汇总上报市残联
    (二)审批
    1、评估---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分批对申请资助服务对象进行康复需求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
    2、评审---依据评估意见,项目负责单位确定资助对象、项目和金额,并将审核情况汇总后反馈到各区残联。
    3、公示---各区残联对拟定资助对象以街道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残疾儿童确定为资助对象。
    (三)经费划拨
    “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补贴”项目按照先服务后拨款的原则,按每半年拨付一次。 
    “听障儿童人工耳蜗及植入手术补贴”项目,按照先服务后资助的原则,将资助费用一次性给予补贴。
    “民办早期教育康复服务机构补贴”和“全日制幼儿园残疾儿童保教费补贴”经费拨付方式见相关项目实施方案。
    (四)检查监督
项目负责单位负责对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定期进行检查监督。每半年对提供服务的机构按20%的比例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的服务机构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如服务机构不进行整改,项目负责单位将取消其下年度的服务资格。 

附件:

深圳市09年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服务流程